在本子里,有的刻在脑子里。那时候她还不叫沈怀真,也没想过要进京赶考,只想多救一个是一个。但现在回头去看,那些事都成了墨汁里的一部分。
她看着这一页纸,心想:诗若不能说真话,那还写它做什么?
于是她开始动笔。
起句写景,她不选宏大叙事,也不用典故堆砌。直接写:
>北风裂茅屋,冻骨倚颓墙。
>稚子拾遗穗,母饥不敢尝。
这两联写完,呼吸稍稍重了些。她停下来吹了吹墨迹,怕未干的字蹭花。窗外的日头更斜了,阳光照进号舍一半,另一半沉在阴影里。她的影子拉得很长,映在墙上像一根瘦竹竿。
隔壁考生已经写了五六行,笔速很快。她不管别人怎么写,只管自己的节奏。承句叙事,她写一个逃荒家庭的经历:
>三日无炊烟,剜草充肚肠。
>夜宿古庙角,相抱取暖汤。
这里的“暖汤”不是真有汤,而是几个人挤在一起,用体温续命。她亲眼见过这样的场面。那时她给每人发了一小包姜粉冲水喝,说是药,其实也就是让他们觉得还有人在管他们。
转句议政,她笔锋一转,不再描摹个体,而是指向制度:
>官仓米陈腐,田赋催如雷。
>富户窖金粟,贫家卖儿财。
这四句写得重,墨色浓得几乎要滴下来。她写到“卖儿财”三个字时,笔尖一顿,划出一道粗痕。这不是夸张,是真的有人把自己的孩子换三斗米。她曾在流民营里见过一个父亲,卖掉儿子后坐在角落发呆,整整一天没说话。
最后合句明志,她不想喊空口号,也不想表忠心。她写的不是给谁看的颂词,是自己心里的话:
>安得广厦千万间,庇此茕茕无家客?
>愿倾寒泉润焦土,不教黎庶化尘埃。
写完最后一句,她停住了笔。
屋里很静。只有蜡烛燃烧的轻微噼啪声,还有远处巡考官的脚步。她没急着看全诗,而是先闭上眼,做了三次呼吸。第一次,想起那个饿死前还在笑的孩子;第二次,想起老族长说“文章通天地”的样子;第三次,想起自己剪下发髻束冠那天,对着铜盆里的倒影说:“我得活下去,还得活得有用。”
睁开眼时,额角出了点汗,她拿袖口擦了擦,重新审视整首诗。
八联四十行,五言古风,不拘平仄,但求达意。她没想着押什么险韵,也没刻意追求对仗工整。这首诗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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