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叫苏陌,活了很久。
久到他记不清自己究竟活了多少年。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活了十八年,有时候觉得是数千年,有时候觉得是一瞬。
这些数字在他心中搅在一起,像一杯忘了加糖的咖啡,苦的、涩的、酸的、甜的,分不清哪个是哪个。他只知道一件事——他活过。
真真切切地、扎扎实实地、用每一寸皮肤、每一根骨头、每一次心跳地活过。
高考那年夏天,他考上了张琪去的那个城市。
不是浙大,是浙大旁边的一所普通一本。张琪说没关係,离得近就好。
他每个周末骑单车去找她,四十分钟的路,经过七条街、三个红绿灯、一家叫“愿茶”的奶茶店。
那家店后来倒闭了,换成了一家卖鸭脖的。他路过时总会看一眼,不是怀念那杯胎菊普洱,是怀念那个夜晚——他坐在窗前,看见杯壁上的水珠往下滑,想起一句话,露珠落下的声音是时间在走路。
大学四年,他学的是生物工程。
实验室里养细胞,恆温箱三十七度,二氧化碳浓度百分之五。
细胞在培养液里安安静静地分裂,一变二,二变四,四变八。
他趴在显微镜前看著,一看就是一下午。
同学说他无聊,他说不是无聊,是安详。
那些细胞不知道自己在分裂,不知道自己在生长,不知道自己在走向衰老和死亡。
它们只是活著,如太素浇花,如庚娘听花,如琅嬛看经。
只是活著。
张琪偶尔来实验室找他,给他带一杯咖啡,站在旁边看一会儿显微镜。
她说:“它们好小。”
他说:“嗯。”
她说:“可它们活著。”
他抬头看她,她的头髮长了,扎成马尾垂在背后,玉坠子换了一个银链子,掛在他送的那个地摊货上,十块钱三个的那种,她戴了四年。
“你还戴著?”他问。她低头看看坠子,笑了笑:“习惯了。”
习惯,是比爱更深的词。爱会淡,习惯不会。他忽然想对她说很多话,关於太素、庚娘、琅嬛,关於愿海、希望之岛、无尽岁月的修行,以及一段有些模糊的记忆。
可他没有说。
他只是说:“晚上请你吃饭。”
她说好。
毕业那年,他签了一家生物公司,做基因测序。
张琪考上了浙大的研究生,还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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